面对到期的期权合约采取不操作的态度,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选择,它直接关联着资产的留存与风险的管理。对于参与的投资者而言,理解不操作即意味着被动地接受了市场与规则所设下的既定结局,这种放弃主动管理的决策背后,潜藏着清晰且不容忽视的财务后果。

对于期权的买方,也就是支付了权利金以获得选择权的一方,如果在到期时不主动行权或平仓,其直接后果是合约价值归零,投入的全部权利金将彻底损失。无论期权在到期前是处于实值还是虚值状态,一旦超过了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份合约赋予的权利便宣告失效。买入看涨期权者,即使标的资产价格已远超行权价,若未行权则无法获得差价利润;同理,买入看跌期权者,也无法在价格下跌中通过行权获利。这种不作为所导致的不仅是潜在收益的流失,更是确定的资本损失。
站在期权卖方的角度,情况则略有不同,但绝非没有风险。卖方通过卖出合约收取了权利金,作为对价,其承担了履约的义务。许多新手容易误以为到期时买方不行权,自己便可稳获权利金收益。这是一个需要动态管理的环节。若卖方在到期前未能提前平仓以了结头寸,一旦买方选择行权,卖方就必须无条件履行交割义务。对于认购期权卖方,需按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对于认沽期权卖方,则需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如果手中没有准备好相应的资产或资金,便会陷入交割违约的被动局面,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等连锁风险。

更进一步来看,普遍的到期不操作行为本身,也可能在宏观层面放大市场的短期波动风险,这被一些市场观察者所关注。当市场中存在大量即将到期且集中在某些特定价格区间的期权合约时,无论是做市商为了对冲其风险敞口而进行的调仓操作,还是投资者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集中平仓,都可能加剧标的资产价格在到期日附近的异常波动。这种由期权到期事件本身引发的短期市场动向,虽然未必改变长期趋势,但对于依赖短期价格走势或使用高杠杆的交易者而言,是需要纳入考量的外部风险因素。

投资者应当如何规避因遗忘或忽视而导致到期被动不操作的风险呢?核心在于建立主动管理机制与执行交易纪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在合约临近到期前,就对持仓进行评估并采取行动:如果期权已有可观盈利或为避免价值归零,可以选择提前平仓锁定利润或减少损失;如果决定行权,则需确保账户拥有足够的资金或标的资产以满足交割要求。清晰记录每个持仓合约的到期日、设置日历提醒,也是避免因疏忽而造成不必要损失的基本习惯。关键在于,投资者需要认识到期权是有明确生命周期的工具,它的时间价值会衰减殆尽,被动等待通常带来的是最不利的结果。
